step1 報名
2020/3/30-6/15 填寫報名表, 分享親子出遊同樂作品。
step2 評選
每週評選參加作品, 週週送親子飯店 套裝行程。
step3 體驗
入選「親子體驗員」者, 於2020/4/9-6/30間前往體驗。
step4 推薦
以照片、文字或影音等 任一方式,紀錄分享 您與寶貝體驗過程。
  • 報名期間
  • 2020/3/30(一)~2020/6/15(一) 台灣時間23:59止。
  • 招募對象
  • 家中有12歲(含)以下寶貝的爸爸媽媽,有參與Facebook社團發表或經營Facebook粉絲團、個人部落格、Instagram及YouTube頻道者。
  • 評選辦法
  • 請詳實填寫活動報名表各項欄位,並附上您與家中寶貝的親子同遊作品網址或畫面,即可參加評選。若活動報名表填寫不正確、遺漏未填或提供作品內容未符合活動規定,即視為放棄參加本徵選活動。
  • 規範與資格
  • 請提供與寶貝3年內同遊作品,可為圖片、圖文或影音(檔案格式不限),三種類別任擇一報名作品內容為台灣地區出遊紀錄,且寶貝年齡應為12歲(含)以下,各組徵選作品須符合下列規範:
    • 圖片組:請提供受評選個人貼文,或在Facebook親子/旅遊類社團之貼文連結或截圖,內容應包含5張(含)以上出遊照片(須至少1張與寶貝合影或寶貝獨照)。如為個人貼文,該篇貼文須至少達100個(含)讚,個人社團貼文則須達200個(含)讚。
    • 圖文組:請提供受評選部落格或Facebook文章網址(須設為公開),內容應包含3張(含)以上與寶貝出遊照片及150字(含)以上文字內容。
    • 影音組:請提供受評選個人頻道影片網址,長度至少1分鐘(含),內容應包含與寶貝出遊影像,且單一影片於單一頻道觀看次數至少達500次(含)以上。
  • 評選條件
  • 圖片組
    • 拍照技巧80%、貼文讚數20%
  • 圖文組
    • 文章敘事手法50%、照片拍攝技巧50%
  • 影片組
    • 影片內容80%、觀看人數20%
  • 註:體驗完成後,可配合分享置入導購並參與分潤者,優先錄取!
  • 入圍與體驗
  • 每週評選適合成為「親子體驗員」之徵選者,入圍者將可獲得免費體驗指定國內旅遊行程,內容包含台灣地區親子酒店住宿一晚與玩樂票券一份,限定兩大兩小使用,體驗內容由主辦單位指定,恕無法變更。體驗飯店與票券名單請參閱精選玩樂派對頁面
  • 體驗期間
  • 2020/4/9-2020/6/30
  • 體驗員名單公布
  • 親子體驗員當選入圍名單統一於2020/7/6於活動網頁公布,每週當選入圍名單,將由專人與入圍者聯繫。
  • 體驗作品分享
  • 入圍者應依主辦單位活動規則進行「親子體驗員」活動,請於指定「親子體驗員」行程結束2週內,繳交指定體驗作品內容予主辦單位,經審核確認後,始得於相關行程銷售露出(包含但不限於網頁、App、影音或實體文宣等形式)使用。提交內容須含飯店、房間、親子體驗設施、餐食、休閒農場/觀光工廠/遊樂園/博物館(視體驗內容而定),及主辦單位提供指定國內行程重點特色介紹。主辦單位將視廣告露出版面或形式,得修改編輯入圍者提交內容作品。
    • 圖片組:須提供至少3篇不同主題、照片之公開發表貼文,每篇貼文至少150字、照片至少10張,且須備註拍攝地點景物。另須額外提供至少30張出遊體驗照片(須含至少10張與寶貝合影或寶貝獨照)。
    • 圖文組:須提供至少1篇文章,內含文字至少1,500字,出遊體驗照片至少15張(須含至少5張與寶貝合影或寶貝獨照)。
    • 影片組:須提供至少1支影片,長度至少3分鐘(含),影片中須含與寶貝同遊體驗畫面。
  • 導購分潤
  • 體驗結束2週內繳交指定作品內容後,經主辦單位審核通過後,將提供導購分潤連結,合作期間自取得連結至2020/09/30止。分潤計算方式以每筆有效成交訂單售價3%計算,僅限雄獅旅遊官方網站該指定國內行程。
    • 圖片組:請將導購分潤連結置入任一社群平台內,即可參與導購分潤合作。
    • 圖文組:請將導購分潤連結置入體驗文章內,即可參與導購分潤合作。
    • 影音組:請將導購分潤連結置入體驗影片之頻道說明欄內,即可參與導購分潤合作。
  • 為維護您的權益,參加「親子體驗員徵選活動-地方高手組」(下稱本徵選活動)時,應詳閱並同意遵守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得不經通知立即取消參加本活動資格。
  • 參加本徵選活動,請於活動期間內,依循主辦單位前揭活動辦法規定提交指定作品內容,即可獲得參加資格。主辦單位就本徵選活動參加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以及提交徵選作品內容保有審核及評選規則之權利。
  • 徵選者應詳實填寫本徵選活動報名表各項欄位資料,並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取消參加本活動資格及得獎資格。且如有致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受有損害,亦由參加者負擔賠償責任
  • 承前項,本徵選活動內容提交作品內容包含未成年人之肖像權,參加者應具提交作品內容中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並於報名本徵選活動前已清楚知悉並同意可於本徵選活動及國內行銷銷售廣告(包含但不限於實體、電子或數位等任何形式)露出。若參加者未具有提交作品內容中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等身分,經第三人舉發後,無須主辦單位通知立即取消參加本徵選活動資格。
  • 參加者應知悉並同意因參加本活動提供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將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於本活動之特定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您有權主動聯繫本活動主辦單位提出要求使用、更正、補充、刪除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惟活動結束前提出刪除個人資料者,視同放棄參加本活動各項權益。
  • 參加者應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所有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取消本活動參加資格;如致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受有損害,參加者應負擔相關賠償責任。
  • 參加本徵選活動所提交作品內容應保證為原創,禁止有抄襲、不實、違法或其他侵害他人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肖像權等權利)之情形。若涉有上開違法或侵權情事者,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檢舉並經證實,主辦單位有權得不經通知立即刪除作品內容,並取消徵選資格,徵選者不得向主辦單位以任何形式請求任何權利,若主辦單位因就此違法行為或侵權行為遭受損害時,概由徵選者自行負擔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得視情況向徵選者請求損害賠償。
  • 本徵選活動指定提交影音圖文作品內容皆不得涉有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兒童少年福利法、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影音等內容。若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得不經通知立即刪除作品內容,並取消參加本徵選資格。
  • 若有透過任何不正當程式進行大量資料發送者、或惡意以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或有違法之行為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加本活動資格
  • 徵選者同意參加本徵選活動提交作品內容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得不受時間及地域限制使用,就徵選活動提交作品內容主辦單位有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傳輸、公開展示等著作財產權作為宣傳及執行本活動之用,包括但不限於紙本文宣、主辦單位所屬網站、App、媒體或社群平台(SNS)中使用。
  • 本徵選活動「親子體驗員」當選公告將於活動結束後2020/7/6於網站公布,活動期間主辦單位僅會以電子郵件、電話兩種方式告知當選入圍者,若您所留資料有誤,無法與您聯繫,視同棄權。
  • 成功當選「親子體驗員」者,應於主辦單位指定時效內完成指定國內旅遊體驗行程並於期限內繳交影音圖文內容,且其內容須經主辦單位審核確認後,始得完成「親子體驗員」活動任務。
  • 承前項,若當選者未於指定時間內完成指定「親子體驗員」行程者,主辦單位得不經通知即喪失「親子體驗員」資格,且不得要求主辦單位再次提供;若當選者完成「親子體驗員」行程後,怠於指定時間內繳交影音圖文內容,經主辦單位書面催告通知後,仍置之不理,主辦單位得向當選者請求「親子體驗員」行程之費用,其依該行程原售價及實際參加人數計算。
  • 「親子體驗員」繳交體驗行程影音圖文內容須符合下列規範: (1)保證為原創,禁止有抄襲、不實、違法或其他侵害他人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肖像權等權利)之情形。若涉有上開違法或侵權情事者,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檢舉並經證實,主辦單位有權就此違法行為或侵權行為遭受損害時,概由「親子體驗員」自行負擔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得向「親子體驗員」請求國內旅遊體驗行程之費用及其損害賠償。 (2) 不得涉有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兒童少年福利法、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影音等內容。若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向「親子體驗員」請求體驗行程之費用及其損害賠償。 (3)繳交內容包含未成年人之肖像權,「親子體驗員」應具提交作品內容中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且該名未成年人須與提交徵選作品內容中為同一人,並已清楚知悉並同意可於本徵選活動及國內行銷銷售廣告(包含但不限於實體、電子或數位等任何形式)露出。若繳交內容經中未成年人與提交徵選作品內容中非同一人,主辦單位得向「親子體驗員」請求國內旅遊體驗行程之費用及其損害賠償。 (4) 「親子體驗員」同意繳交作品內容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得不受時間及地域限制使用,就繳交作品內容主辦單位有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傳輸、公開展示等著作財產權作為宣傳及執行本活動之用,包括但不限於紙本文宣、主辦單位所屬網站、App、媒體或社群平台(SNS)中使用。
  • 導購分潤僅限有效訂單售價3%計算,且該筆訂單須於雄獅旅遊網下單購買,取消訂單、無效訂單則非計算範圍內。訂單內容必須為「親子體驗員」所指定國內旅遊體驗行程,並係於雄獅旅遊官方網站銷售與其體驗行程相關國內旅遊行程為限。
  • 參加本徵選活動上傳提交影音圖文作品內容過程中所產生之任何成本及花費(包含但不限於註冊費及ISP連線費等),主辦單位無任何負擔義務及責任。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等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徵選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及賠償義務,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 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若超過NT$1,000,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 NT$20,000,必須代扣10%中獎獎金稅額;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扣繳稅款未超過NT$2,000,免扣繳(外籍人士不適用)。若當選「親子體驗員」者經主辦單位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放棄權益,亦不再進行名單遞補。
  • 雄獅集團任一事業體包含但不限於台灣以及海外地區員工皆不得參與本活動。
  • 本徵選活動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或有任何變更或修改,則依本活動網站公告為主,不再另行通知。就本徵選活動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保有最終釋義權。
  • 活動期間如有任何問題,請以e-mail方式與主辦單位聯繫,來信請寄欣台灣活動小組xintaiwan@xinmedia.com。

人氣王票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