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期間:2018/03/19~2018/04/13
活動辦法:只要於活動期間登錄Facebook帳號並投下你最喜歡的部落客一票,即獲得參加抽獎的資格。每個Facebook帳號,每日只限投票三次,活動期間內投票次數越多中獎機會越大唷!
活動獎品:全省威秀影城通用券(一組兩張)*5
活動注意事項:
- 所有獎品不得兌換等值商品或現金,亦不得轉讓予他人。
- 本活動透過Facebook登入進行活動,才能進行投票活動。
- 本活動僅限台澎金馬居民參加,活動贈品無法寄送海外,敬請見諒。
- 參加本活動者應確實填寫個人資料,如因中獎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導致無法通知中獎時,視同自願放棄領獎資格,獎項不另行補發。在送出個人資料前,請務必確認您的資料正確無誤。 敬請見諒。
- 主辦單位因本活動蒐集、處理、利用參加人之個人資料,僅作為聯繫本活動得獎人並作為主辦單位傳遞本活動相關訊息之用。參加人依法得向主辦單位請求查詢、複製、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其個人資料。參加人得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但可能將因其提供資料不完整,即視為放棄參加或得獎資格。
- 主辦單位就活動參加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若經審查如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 機會中獎稅: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20,000元以上,須負擔10%機會中獎稅;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扣繳稅款未超過2,000元,免扣繳(外籍人士不適用)。
- 所得稅:依稅法規定,中獎贈品或獎金都算所得,全年所中獎的獎品價值超過市價1,000元,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故中獎人於領獎後,所得稅徵收前會收到本公司所發出的扣繳憑單。
- 本活動保有對活動規則、獎項、抽獎時間及得獎公佈的修改權利,修改後不再另行通知。
- 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則以主辦單位最終公告之說明為準。 「活動注意事項」載明在本活動網頁中,參與本活動者於寄出資料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上述各項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