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王票選

「城在海上,海在城中」是廈門的最佳寫照。 有白鷺漫飛遨遊、有白色風帆飄揚, 廈門是一座風姿綽約的「海上花園」, 還有中國風情的園林景觀與當地特色的古厝, 廈門的浪漫與美麗,等你來體驗!
  • 活動 簡介

    青春不等人,年輕別留白! 快發揮您的創意行銷廈門,一起青春一廈!

    2017年,我們將透過徵選活動選出活潑有特色、具影響力的大學生特派員前往廈門,感受海上花園的浪漫與2017最新世界文化遺產的美景。現在馬上報名「2017青春一廈特派員徵選」,就有機會免費遊廈門!
  • 活動 獎項

    免費遊廈門5天4夜

    成為「青春一廈特派員」將有機會和知名部落客/旅遊達人,一同前往廈門進行5天4夜的旅遊,我們將提供你機票、食宿和交通費用,免費帶你遊廈門,讓你親自感受廈門的魅力~
  • 甄選 內容

    秀出你的青春與創意

    上傳你的企畫書-《我的青春不留白 一起青春一廈》,發揮你的創意與巧思,以500字說明返台後的旅遊推廣計畫,就有機會免費遊廈門!主辦單位將依企畫書內容,挑選出具創意且吸引人的企劃,讓你親自體驗廈門之美。
  • 公布 時間

    謎底揭曉:11/21

    11/21我們將以電子郵件與電話通知入圍者,最終確定之體驗期間,請以活動結束後簽訂之合作備忘錄內容為準。
  • 出發 日期

    我們將於12/7帶領獲選之特派員進行5天4夜的青春一廈之旅,若時間或行程有異動,將會在公布名單時一併通知。體驗之行程、航班時間、台胞證等細節,將由專人聯絡通知。
  • 報名 須知

    1. 1.凡年滿18歲~26歲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且具台灣身分證者,即符合報名資格。依本活動之報名流程所填寫個人基本資料,主辦單位皆遵循現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嚴加保密。
    2. 2.報名者因本活動上傳圖文檔案以及本活動錄取者體驗過程之圖文內容,皆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公開於本活動官網使用。
    3. 3.本活動錄取者體驗過程中,派遣記者全程採訪,所有工作圖文、影音檔案皆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公開於本活動官網使用。
    4. 4.本活動錄取者須與主辦單位簽署合作契約,其內容經雙方議定簽署完成後,始生效力。
    5. 5.本活動報名須知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或有任何變更或修改,則依活動網站公告為主,不再另行通知。活動之主辦單位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保有最終釋義權。
  • 活動 聲明

    1. 1.報名本活動者同意遵守本活動之活動聲明與注意事項相關規定,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得不經通知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2. 2.活動報名者應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取消活動報名資格及得獎資格。若有致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受有損害,亦由活動報名者負擔賠償責任。
    3. 3.主辦單位因本活動蒐集、處理、利用參加人之個人資料,僅為主辦單位傳遞本活動相關訊息之目的使用。活動報名者依法得向主辦單位請求查詢、複製、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其個人資料。活動報名者得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但可能將因其提供資料未完整,即視為放棄參加或得獎資格。
    4. 4.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活動報名者所上傳投稿作品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5. 5.如有惡意以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徵選結果者或有違法之行為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加本活動報名資格及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金獎品。須歸還之獎品(含相關週邊配件或零件與贈品)不得有已使用、髒污、破損、短缺或故障,如有上述任一情形,得獎人必須依該獎項之獎品之建議售價價值全額賠償。
    6. 6.經主辦單位入選為徵選者之企劃內容應為徵選者之原創作品;作品僅可作基本修飾,且作品不可加上任何識別Logo、貼圖及浮水印等。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有權認定且不經通知刪除過量修飾作品之權利,並立即失去徵選權利。
    7. 7.徵選者因參與本活動上傳照片,即視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使用徵選者上傳之照片及文案,作為本次活動宣傳暨展示之用。如有本活動以外之用途及需求,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將與作品所有權人另行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文件。
    8. 8.凡徵選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具有修正之權力。如有爭議,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有權移除任何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肖相權、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等圖像而不事先通知。
    9. 9.主辦單位就活動參加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若經審查如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10. 10.經錄取為特派員體驗旅遊行程費用除護照、台胞証等私人證件費用需自理,其餘團費全免,由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支付。
    11. 11.本活動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或有任何變更或修改,則依活動網站公告為主,不再另行通知。活動之主辦單位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保有最終釋義權。
  • 主辦及 執行單位